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灵武市院 > 检察风采 > 正文
【改进作风提升质效】“检察蓝”心系“湖水碧”公益诉讼守护美丽灵州
2022-04-29    来源: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22-04-29

    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是实现绿水青山的重要支撑。阳春四月,在第53个世界地球日来临之际,为扎实做好常态化巡河护河工作,推动“改进作风  提升质效”专项行动走深走实,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检察职能,依托“河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会同市河长办、公安局及有关乡镇联合开展巡河护河行动。


    暮春尽头,初夏即至,正是谷雨时节,巡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灵武市大河子沟甜水河沿线、沙沟长流水沿线、庙梁子沟白芨滩保护区沿线、小东沟长流水村沿线、水洞沟张家窑沿线等多个河流(沟道、湖泊、水库)。联合巡查过程中,干警对河道两岸环境卫生的现状、河道清洁情况、重点河流水质、湖面垃圾等情况进行勘察,对自治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通报的黄河河道及滩地周边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进行现场督导,确保河湖管理责任落到实处。针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检察干警当场固定相关证据,经分析研判后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巩固“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活动成果,切实筑牢黄河流域生态屏障。

    流水潺潺、芦苇苍翠、野鸭嬉戏、群鸟飞翔……在塞上江南灵州城,江南水乡和塞外风光巧妙地融合在一起。下一步,灵武市人民检察院将结合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推动“河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常态化,针对河湖生态环境保护的突出问题、难点问题,联合有关行政单位和城市管理职能部门开展专项调研、重点督查活动,持续提高巡河、护河履职能力,确保河道范围内无污水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岸无违建,努力实现“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生态环境治理目标,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贡献检察力量。

【编辑】:
【来源】: